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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及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的通知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统战工作、提升学校统战工作水平、完善大统战格局的构建、培育建言献策成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统战专项研究及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建设,支持统一战线工作队伍围绕实际工作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

一、组织领导

统战专项研究及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由党委统战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二、项目类别

(一)课题采取“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有重点地支持统战研究工作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

(二)课题分为统战专项研究课题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两类。其中:

统战专项研究课题每项支持经费0.5万元,完成时间为1年,要求形成调研报告1份,研究结果须对我校统战文化建设和统战工作开展有推进作用。

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分为重点支持课题和一般支持课题,重点支持课题每项支持经费0.5万,一般支持课题每项支持经费0.3万,完成时间均为1年,要求形成建言献策成果1份。

(三)学校优先推荐获得本立项的课题参与校外相关课题申报。

三、项目申请

(一)学校依据统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2023年度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请人需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申请书》(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向党委统战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经费做出明确的预算,经费只限于调研、资料、学术交流、论文发表、交流合作等必需费用。课题批准立项后相关报销工作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党委统战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汇总、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资助对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批准立项课题。

(四)统战专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人范围包括: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和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含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各级任职人员。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项目申请人须为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成员。项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组织2人以上(一般为2至4人)科研团队或多学科结合的课题组集体申请。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确定立项的研究课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对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

2.选题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理论研究价值和创新性,对提高统战工作水平具有指导作用;

3.能为学校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或科学论证;

4.预期能形成建言献策成果;

5.课题论证充分,攻关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项目管理

(一)开题

时间:研究初期(每年3-4月)

党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安排新立项的课题开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开题报告》(简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审批后,将作为项目研究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二)中期检查

时间:研究中期(按照项目执行期限确定)

党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安排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组负责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简称《中期报告》)。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不按期报送《中期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完成情况差、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撤消项目,并要求课题组退回课题经费。

(三)结题

时间:研究末期(按照项目执行期限确定)

党委统战部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由专家组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目标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或鉴定。

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已发表论文、已出版的专著/编著、调研报告等)须在结题评审前送至党委统战部参与初审,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评审。

专家组要本着科学严谨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党委统战部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验收和评审结果。

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延期时长一般不超过6个月),报党委统战部审批。未按时结题的课题第二年不能申请新的课题。

五、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经费使用依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于不合规、不合理支出一经发现,追回所支款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财务责任。

(二)课题经费按年拨付,超支不补。超期未报销的课题经费均自动清零。

六、其他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将《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和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申请书》于 2022 年 11 月3 日前,交统战部办公室(主D459,联系人路雨欣,010-61771603),电子版发至tzb@ncep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及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华北电力大学统战专项研究及建言献策成果培育课题申报书。

党委统战部

2022年10月26日


初审:路雨欣

审核:王晓霞

编辑:李泽华